學者:法案制裁力不容置疑 葉太:料只涉高官
【明報專訊】美國國會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賦予美國政府法理基礎,用以制裁破壞香港人權民主的人,凍結他們在美資產及禁止入境美國等。早前訪美的支聯會秘書李卓人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會待美國正式啟動制裁機制後才提交名單及游說。有學者認為制裁名單效力「不容置疑」,「就算只是和美國公司做生意,銀行都未必會幫你做轉帳,變相凍結」;行會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個人不擔心被制裁,但認為若家人亦被牽連,「證明這法例野蠻、不文明」。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通過後,美方將有法律基礎,對威脅移交、任意關押和酷刑等、屢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損害美國在港的國家利益,以及嚴重侵犯國際人權行為等「負有知情責任」的人實施制裁,包括拒發簽證、凍結財產和追究責任。
黃之鋒李卓人:生效後才交名單
黃之鋒表示,曾有人問及他有關香港選舉主任名稱,但他沒提交作制裁,重申沒有提供任何制裁名單,會待法案生效後才會建議;李卓人亦表示,待制裁機制啟動後才會提交名單。
袁彌昌:縱無資產 涉美元未必可轉帳
港大政治及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講師袁彌昌表示,制裁效力「不容置疑」。他說黃之鋒曾在社交平台稱有人問他區議會選舉主任名字,而其後選舉主任對大部分參選人「開綠燈」,顯示制裁名單「有潛藏威脅力」。
又認為若有人被經濟制裁,「就算沒有資產在美國,但有戶口和美國人做生意、涉及美元等,銀行都未必幫你做轉帳,變相凍結」。
葉劉淑儀相信,制裁目標可能只針對政府主要官員或行政會議成員,承認對部分於美國有資產或與美方有商業往來的行會成員有影響。至於對其個人,「我不擔心被制裁,(如不能入境)以後便不去,轉移資產也很容易」。但若家人、女兒也被列入制裁名單,「為什麼要懲罰家人?如真的制裁家人,證明這法例野蠻、不文明」。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