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禁錮非禮案 官禁報道事主職業
【明報專訊】九龍區7月7日反修例遊行後,女子X在旺角疑被誤當便衣警員,遭3名示威者包圍,混亂中有人涉碰到X的胸部,3名示威者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被控非禮罪。案件尚在排期審訊之際,裁判官昨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6條「申訴人身分的保密」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X的姓名、職業、出生年份及日期、地址,否則被視為藐視法庭,可判監或罰款。
疑被誤當便衣警 遭3示威者包圍
被告為廚師黃子隆(31歲)、大專生吳睿哲(23歲)及中學教師蘇瑋善(24歲)同被控一項非法禁錮;黃另被控一項非禮罪,昨獲准毋須到庭應訊。控方陳辭稱,本案經公開審訊,事主X的個人資料已在公眾場域發布,令X不安,法庭禁制令能保障其利益。辯方反對申請,表示法庭須考慮公眾知情權。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如果法庭日後審訊發現X的職業牽涉公眾知情權,將頒令處理傳媒可否報道。
辯方亦呈上X的供辭,稱她籠統形容個人職業,惟嚴官不認同,稱X描述了她在行業的位置和業務,一旦連同出生日期等資料曝光,有可能被認出身分。
官:案情與事主職業並不相關
嚴官續稱,法庭處理風化案的大原則是要保障事主,X的身分被披露將影響她出庭作供的意願,而且本案案情與X的職業並不相關,故在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及公眾利益下,接納控方禁制令的申請。
【案件編號:KCCC1905/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