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漆案7嫌送辦 北檢研議是否對2嫌抗告

[2019.10.01] 發表
警方針對香港藝人何韻詩遭潑漆案,再逮捕其他共犯。

【明報專訊】港人何韻詩上周六參加反送中遊行時,遭胡、梁姓男子潑紅漆,檢方依組織犯罪等罪嫌聲押,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組織犯罪部分檢方舉證不足,但2人已對妨害名譽及毀損認罪,沒羈押必要。裁定胡20萬、梁10萬元交保,胡交保後批評警方辦案有針對性,是受蔡英文指示辦案。內政部長徐國勇對2人交保有意見,盼北檢抗告,警政署也建請檢察官即時提出抗告。北檢1日早針對2人聲押案是否抗告,進行研議中。

另警方逮捕胡、梁2人後,30日搜索胡位在新北市板橋板城路的消防工程公司,起出標語旗幟「今日亂香港、明日毀台灣」、「何韻屎滾回去」等標語,並從手機照片發現胡以及主嫌副理事長陳友達等人涉案,拘提陳友達7人到案,今將依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雖然警政署指出,根據專案小組搜索現場查獲相關不法事證,均足以證明此次暴力攻擊行為,是具「預謀性、計畫性、組織性」的犯罪行為。另胡嫌曾有多次暴力攻擊不法紀錄,且查獲7名共犯到案,證據顯示幕後有更重要的教唆者尚未到案,2嫌交保恐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不利日後向上偵辦。

警政署也擔心,嫌犯未來恐有持續、重覆實施暴力犯罪可能性,致危害他人之虞。專案小組將建請承辦檢察官對本案即時提出抗告,以利追緝共犯及後續偵查,防止再次犯罪。

檢方1日早已針對聲押是否抗告一事進行研議,因為抗告准駁不是內政部長及警政署說了算,如果沒有確切事證逕提抗告下,若被高院「打槍」駁回,對案件偵辦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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