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青年送新屋嶺 稱警不許聯絡親屬
【明報專訊】葵涌警署內的停車場,一排排硬膠椅上,坐60多名被捕人,包括平生首度被捕的大學生阿火(化名)。他身邊部分人在太子站被胡椒噴劑噴至滿身紅腫,有人眼睛被打傷,腫痛得半合眼,但等了6小時才可送院。阿火本想致電母親找律師,但警員說不許聯絡親屬。
他手上無義務律師電話,只可翻查警署的律師名冊,湊巧有被捕者早已把義務律師電話寫在手臂,他才聯絡上義務律師,「呢世都記得那個電話(號碼)」。
停車場空氣侷促不已,阿火坐在椅上徹夜難眠,約16小時後被轉至新屋嶺扣留中心一刻,他想起種種傳聞,「真的驚了一鵅A但要打就打啦」。懼怕的事並無發生在他身上,但新屋嶺時鐘壞了,在殘破的倉內度日如年,「好像坐監」。
母尋子 折騰46小時才相見
阿火的母親得悉兒子被捕後,翌日凌晨趕至警署,在門外苦候近兩小時才能進入,但已無法見他,「一路等消息,卻無消息」。再過去一天,流傳太子站案件提堂,她又跑到法庭查看被告名單,卻再落空。隨後她才知兒子早已被送至新屋嶺,「嚇到個心跌鷒薄v,連律師亦不清楚警方何時才釋放他。傍晚她趕赴新屋嶺,但路途偏遠,尋覓多時才找到,母子重逢之時,阿火已被扣查46小時。她深信兒子無辜,冀法庭還他公道。警方回應不評論個別事件,稱一向尊重被羈留者尊嚴、私隱和權利,如他們要求或值日官認為他們因傷病需治療,值日官會將他送往最近政府醫院或診所。另外,在對調查過程或司法程序無造成不合理延誤或妨礙下,被羈留者會獲安排與外界溝通,如尋求法律援助及聯絡親友。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