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並非一被搶槍即開槍
【明報專訊】上周六「光復屯門」遊行後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屯門大會堂外有警員被9名黑衣人圍攻,其中一人企圖搶警槍。被問如發生搶槍,警員會否開真槍應對,警方昨日表示,使用武力是相對,要視乎當時面對的威脅為何,不代表一被搶槍便會立即開真槍。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警槍是警員的「第二生命」,如生命受威脅,「將在別無選擇下做出唯一且必須的決定」。
員佐級會:槍是第二生命
將作唯一必須決定
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表示,當時警員作拘捕行動,被一名疑似外籍人攬跌,其後被大批暴力示威者包圍及襲擊,有一人搶警棍,另一人從右方嘗試搶警槍。被問若警員被搶警槍,武力將提升至什麼程度,方反問:「如有暴徒拿警槍,可造成什麼後果?」他說警方有嚴格武力指引,使用的武力是相對,須考慮必然性和相稱性,視乎當時面對的威脅為何,去決定武力程度。
至於是否開真槍?方回應說,「不代表有人取警槍,便會立即開真槍」,稱要視乎該人拿警槍後做什麼,有否對警員擎槍,警員會判斷。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警方作最嚴厲警告,任何人企圖搶警察裝備或佩槍,警員必定會用相應武力制止,「後果自負」。
林志偉昨日向會員發信,表示剛過去的周末,有示威者被拍到企圖搶奪警察佩槍,他稱警槍是警員執勤的第二生命,而警員入職便知道要盡力保護警槍,如有人要將警槍搶走,「即要奪去自己的生命」。他呼籲「暴徒」三思,如威脅警察或他人生命,踏出了這步,警察「將在別無選擇下做出唯一且必須的決定」。本報向林志偉查詢,他信中所言「別無選擇下的決定」為何,是否意指警員必須開槍,他回應說就是用盡任何方法保護自己生命或其他人的生命,「任何選項都不排除」。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