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者稱遭警激光射眼射陰囊 最少3宗 國際特赦促獨立調查 警:有不滿可投訴
【明報專訊】國際特赦組織訪問逾20名被捕者,18人在被捕及扣押期間因被毆打入院,其中3人至少留醫5日。本報綜合國際特赦組織調查及義務律師資料,顯示有被捕者在扣留時疑遭警方用激光筆直射雙眼;有義務律師稱最少涉及3宗個案,照射時間長達1至2分鐘,而其中一人更稱被警員用激光筆照射陰囊。警方回覆「不評論個別事件」,稱如任何被警方羈留者於羈留期間有任何不滿,可按機制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調查。
警稱尊重羈留者尊嚴 用最低武力
警方表示,尊重被羈留者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有一套既定程序處理被羈留者。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嚴格的指引,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最低武力。
國際特赦組織昨日發出新聞稿,公布調查逾20名被捕者資料。一名受訪者報稱,上月參加新界示威活動被捕,他被扣留期間拒絕回答警方問題,被警員帶入房,眼睛被撐開,再被激光筆直射。男子又稱,被警員以膝蓋壓於胸前,事後因骨折和內出血而需留院數天。另一名報稱在8月於深水麚Q捕的男子則說,曾在警署休息室中目擊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激光筆直射自己眼睛約20秒。
稱遭警膝壓胸 被捕者骨折內出血
有義務律師接受本報查詢時亦稱,接觸最少3宗類似個案,事主均報稱被警員用激光筆面對面照射眼睛,時間約一至兩分鐘;其中一人被警員以激光筆照射陰囊。
眼科醫生:強光恐傷晶體黃斑區
有不具名的眼科專科醫生稱,如眼睛被激光筆照射,會否受傷及傷勢需視乎被照射的時間、光線能量強弱及距離,但該名醫生說強光或傷及眼球晶體及視網膜中心的黃斑區等。國際特赦組織促請港府盡快對警方行為展開公正及獨立調查。
另外,多名因警方驅散行動受傷或被捕的市民,發起「反濫權大控訴眾籌計劃」,目標眾籌1000萬元法律經費,向涉事警員或警務處長提出民事索償,或就速龍小隊不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申請司法覆核。
被捕者眾籌控濫權 盼籌千萬訟費
發起人之一陳恭信說,計劃獲民陣義務律師團的協助,眾籌經費將支付訴訟的相關開支,包括聘請律師,以及一旦敗訴,支付對方堂費和律師費。
陳恭信日前已就速龍小隊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申請司法覆核。陳恭信8月4日於將軍澳與兒子散步時,遭防暴警員用警棍打頭,導致頭破血流和頭暈,需縫9針和留院兩天,警方至今未拘捕他。另一名發起人則為本月1日在柴灣港鐵站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的東區區議員徐子見。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