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院公私合營比例各半 赤字分擔 首階段招標 考慮入標者自訂承擔虧損金額
【明報專訊】本港首間中醫醫院開始首階段招標申請,申請者需具長時間的中醫服務和醫療機構管理經驗,政府將承擔興建費和最少佔一半服務的資助服務成本,其餘最多一半服務由市場導向,由承辦者自行訂價,承辦者可獲管理年費,但不可攤分盈利,並要承擔自訂的虧損金額。另外,港府不准合資企業投標,有團體擔心會令一間機構在中醫界獨大;有團體亦稱,政府要求營辦者承諾分擔赤字有利大機構投標。浸會大學表明期待參與營運。
限單一機構 不可合伙合資
政府昨日展開將軍澳中醫醫院營運服務投標資格預審,申請者要在過去20年中,至少有10年在港中醫服務經驗,及10年醫療機構管理經驗(見表),不能是合伙人或合資企業,以便釐清權責。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稱,6月簡介會有10個出席機構對參與中醫醫院工作「非常有興趣」。該局中醫醫院發展計劃辦事處總監張偉麟表示,初步評估市面上有規模的中醫服務提供者都符合最低要求,會因應技術和財政,挑選不多於4名申請者明年參與招標,明年底公布營辦者,營辦者將獲10年至15年的服務期合約。
中醫醫院會由政府出資興建,正進行建築設計。醫院有9層,病H400張,預計2021年就建築工程招標,2024年底逐步開展門診和日間服務,翌年開住院服務,預計每年門診服務量有31萬人次。張偉麟預期,中醫醫院需要約100名中醫、200名護士和20至30名西醫。
盈餘不攤分 承辦者可收管理費
政府會按服務成本恆常撥款予中醫醫院,包括資助約佔醫院總體50%至65%的服務,盈餘要放回醫院發展,承辦者不能攤分。政府會向承辦者提供管理年費,一旦虧損,承辦者要負擔有上限的赤字,政府於招標時會考慮其自訂上限。中醫醫院受《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規管,張偉麟說,承辦者會受合約要求規管,政府可撤換管理團隊、要求調整管理費,亦可發警告甚至終止合約,政府亦會派代表參與醫院董事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反對公私營合作,因部分市民或須付昂貴費用,促將中醫醫院納入公營系統,港府作更全面財政承擔。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亦認為,政府需有額外資源投入資助基層病人用該院服務,又期望政府同步規劃中醫基層醫療和中醫院協調網絡。
中醫院將提供內、外、婦、兒、骨和針灸6科服務,中醫界選委李家麟擔心配套不足,中醫未有專科考核和能力評定機制,難確保專科服務質素;在缺乏中醫推廣下,他舉例骨科病人選擇西醫多於中醫,憂中醫院或淪為主要照顧晚期病人的「有中醫駐場療養院」。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關注,本港無營運中醫院經驗,容許兩間機構合營更有利互補不足,並在資源上共同承擔,相反則可能形成「一家獨大,幾家凋零」現象,日後即使再招標亦只有一家有營運中醫院經驗,自然更有利中標。對於權責問題,林志釉說很多大型工程都會招合營公司,只要合約寫清楚便可。彭鴻昌分析,營辦機構需承擔赤字的條款有利有財力的大機構。
浸大:期待參與營運
浸會大學表示,在中醫藥教研和臨H管理有豐富經驗,期待有機會參與中醫院營運。仁濟醫院董事局稱會專注於普通中醫及門診服務,未有往中醫院發展的任何具體計劃。中大中醫學院稱,考慮後不會就上述預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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