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素指標
[2019.09.09] 發表
【明報專訊】《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列明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對二氧化硫、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微細懸浮粒子(PM2.5)等7種污染物設定濃度限值,其中PM10的年度限值為每立方米50微克,PM2.5年度限值為每立方米35微克。
2019年政府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包括建議把PM2.5年度平均值收緊為每立方米25微克,但仍較世衛每立方米10微克標準寬鬆。綠色和平估算,在標準較世衛寬鬆下,本港每年會額外多出26.4萬門診求診人次,相等於醫管局2017/18年度普通科門診總人次的4.1%,提早死亡人數會增加2162。
[通通識 第5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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