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不起訴梁振英 郭卓堅申覆核被拒
【明報專訊】律政司長鄭若驊去年底宣布,不會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以及被指串通干預立法會調查的議員周浩鼎,被「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和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入稟覆核。法庭昨頒下判辭拒絕申請。
申請人為郭卓堅和曾健成,答辯人為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和律政司長。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出,《基本法》第63條定明,律政司的檢控決定涉廣泛的酌情權,當中不涉任何干預。而案例指出,只有相關決定出現違憲情G,法庭才能干預。僅僅合乎司法覆核的正規或常見理據,未足以滿足相關門檻,裁定申請人提出的理據未能顯示律政司是次檢控決定,超出《基本法》對其檢控權的限制。
變相檢視證據判斷是否可檢控
官稱對梁振英周浩鼎不公
周官又指出,一個人是否有罪,只能靠法官或陪審團在審訊時,審閱所有證據後決定,故由他決定本案有否出現「法律上的錯誤」並不恰當,因他變相會無可避免地檢視本案是否有足夠證據檢控梁振英和周浩鼎,而對二人構成不公,故拒絕覆核申請,及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2882/18、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