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控搶槍轟傷警 陪審團裁無罪
【明報專訊】沙田廣林苑去年發生涉槍擊警員案,警員處理一宗家庭糾紛案時,疑遭帶酒意的男子搶去佩槍射傷。男子否認一項意圖拒捕而射擊,以及一項使用槍械意圖抗拒合法逮捕罪,經審訊後5男2女陪審團商討逾6小時,昨日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他兩罪罪脫,當庭釋放。
案發去年 警上門處理家庭糾紛
被告陳俊鍵(31歲)被控於去年3月15日在廣林苑茂林閣一單位外走廊,意圖拒捕而射擊警員林煥欣;以及使用一支警用左輪手槍而意圖拒捕。
據控方開案陳辭,被告去年3月15日凌晨與母親在寓所爭執,警方接報到場,被告激動走出單位外,推撞在場22歲警員林煥欣。沙展下令制服被告,被告掙扎並涉企圖搶去警員林煥欣的佩槍,其後現場響起兩下槍聲,林的右大腿、右小腿及右手肘中槍,被告之後更射出第三槍,沒擊中人。
辯方盤問時指出,警員林煥欣無權用手銬扣被告,制服被告時曾用過分武力,被告曾大叫「我W唔到氣」、嘔吐及失禁;惟林在盤問中否認。
【案件編號:HCCC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