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申保護令 恐失自由一個月 15歲少年入兒童院 家人斥未審先判
【明報專訊】品學兼優的15歲中學男生於8月29日出席完深水鶨饁M會後被捕,上周六更與另兩名中學生遭警方申請保護令而被帶上少年庭,被裁判官判入兒童院暫住,以待索取社署報告,案件9月27日再訊。該名男生的家人前日入稟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立刻釋放他,法官今午頒布書面裁決。在案件開審前,男生的家人接受本報專訪時說,對男生暫住兒童院感「好心痛」,批評警方當日僅以穿黑衣和戴口罩認定男生是示威者,又在沒檢控下申請保護令,男生須暫住兒童院近一個月,變相「未審先判」。
家人申人身保護令求放人 今裁決
在兩個多月的反修例衝突中,警方上周六(8月31日)首次為3名被捕中學生向法庭申請保護令。15歲中學男生的胞姊Judy(化名)與父母昨一邊接受本報訪問,一邊準備稍後上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的資料,包括學校教師及同學撰寫的信件、一家的生活照等。Judy說弟弟一向品學兼優,在校內擔任班長和領袖生,考試均保持全級首十名。她展示近30封信,當中同學都讚揚弟弟十分盡責,教師亦「深信他絕不參與違反法紀活動」,希望他能盡快重返校園。
Judy又說,案發時弟弟穿黑衣、睡褲、涼鞋,有戴口罩,但無任何防具,到深水鶧捋P紀錄片《凜冬烈火:烏克蘭自由之戰》放映會,回家途經涉案地點,到附近「食糖水」時遇上警察,被當成示威者拘捕。她質疑警察在沒有檢控下為弟弟申請保護令,「用鬫n多行政、法律措施困住個小朋友」,變相「未審先判」,打壓街上的青少年,散播白色恐怖,「不如全港宵禁」。
Judy透露曾帶弟弟到合法集會和遊行了解時局,但弟弟在非法集會的日子都留在家,警察搜屋時亦沒見可疑物品。父母表示,一直教導兒子不要參與非法活動,遇危險要離開,兒子生性乖巧,一向不會「激嬲」父母,「百分百相信」兒子沒犯法。父親說對警察改觀,他們本應保護市民,現時卻不斷濫捕,「變晒質」。
信子看放映會路過 父轟濫捕
母親憶述周一(2日)到兒童院探望兒子時語帶哽咽,「佢都好懂事,叫我]唔好擔心,有講想快囓X番去」,而兒子最擔心學業,問「出番褶|唔會畀學校踢走」,兒子一度別過臉來偷偷落淚。母親眼見其他學生「開開心心返學」,慨嘆「點解要對個咁細鴾p朋友咁樣呢?」
父親說,他們一家不富裕,今次律師費無疑造成一定負擔,一家亦要四出奔波,他要請假數日,女兒則日夜為司法程序操勞,每天只睡2至3小時。被問到若人身保護令不獲批准,Judy說只能無奈接受,盡力配合社署寫報告,希望弟弟早日重回正常生活。
【案件編號:HCAL2563/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