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連儂牆打人 中年漢申減報到遭官斥
【明報專訊】上月涉嫌在九龍灣「連儂牆」連打青年13拳的中年漢,早前被捕及控以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獲准保釋,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應訊,其代表大律師崔浩泉申請縮減被告到警署報到的次數,惟裁判官指被告以爭取時間休息為由申請是「難以想像」,只准更改報到時間,此時辯方撤回申請,被裁判官斥責「出爾反爾」。
稱為爭取休息 官:難以想像
被告黃堅海(46歲)被控於上月11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李真光及麥世傑。控方稱已準備好答辯,惟辯方希望申請押後讓被告諮詢法律意見,並獲批准押後至10月25日再訊。
辯方昨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稱被告希望將原本每周3次到警署報到,縮減為每周一次,以爭取時間休息。裁判官杜浩成拒絕縮減報到次數,只批准更改報到時間,又指辯方申請理由「難以想像」。此時辯方突然撤回申請,杜官隨即詢問辯方為何「出爾反爾」,又警告此舉「有可能令人質疑你藐視法庭」,不過最後仍按辯方意思,批准被告按原有時間每周報到3次。
向警署擲物 清潔工認罪
另外,37歲清潔工人張永基本月8日圍堵屯門青山警署期間,涉多次大叫「死黑警」及向警署投擲汽車金屬零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疰a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KTCC1404、TMCC1712/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