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職員清潔工 認串謀詐騙有薪假
【明報專訊】消防處外判清潔女工疑不滿轉新承辦商後月薪被減1800元,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料供應員投訴,對方私下同意向女工額外發放26日「非正式」有薪假期,涉詐騙承辦商多付約9100元薪金;物流署職員另被指使用虛假文件隱瞞有關未經批核的有薪假期,令政府額外支付逾1.4萬元予承辦商。兩人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先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8月20日判刑。
外判工遭減薪 管工擅給假期作補償
首被告為物流署二級物料供應員宋漢昇(37歲),次被告為萬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工人周嬋蘭(61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宋另被控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宋的代表律師求情稱,宋雖違反誠信、持續犯案,但不涉個人得益及貪污,形容被告「好心做壞事」,案件影響其仕途,望予以輕判。周的代表律師求情稱,消防處轉用新外判商後,周遭減薪近兩成,感不憤及委屈,與其他由政府聘用的二級工人「同工不同酬」。她僅有小學程度學歷,案發時只是接受上司的提議,後悔沒有三思而後行。
案情指出,消防處2016年8月向萬成外判一份為期18個月的服務合約,包括為尖沙嘴消防局雜貨倉提供清潔服務。萬成續聘在此處工作多年的周嬋蘭為清潔工人;宋漢昇案發時被調派至該雜貨倉工作,負責監督清潔工人。
涉26日薪金 政府多付1.4萬元
周向宋投訴,萬成合約月薪較之前的承辦商少1800元。宋同意每月向周額外提供3日「非正式」假期作補償,即虛假向萬成表示她有上班,但實際上放假,並容許周於曠工前在簽到簿預先簽到。周於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間,獲取共26日「非正式」假期的薪金。兩人其後被廉署拘捕,並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WKCC25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