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藏煙霧彈還押 辯方:警以起訴家人逼招認
【明報專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上周四(1日)突擊搜查天水圍天瑞h瑞滿樓一單位,搜出30個煙霧彈及22個製作中的煙霧彈,拘捕一家三口,包括一對姊弟及他們的母親。涉案23歲弟弟被控一項管有炸藥罪,案件昨日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透露被告投訴有警員威迫他招認,否則起訴其胞姊及母親。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繼續還押至10月3日再訊。
被告盧俊希(23歲)報稱任職起重機司機,控罪指他於天瑞h一單位中,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
涉案單位藏啤酒瓶白電油
控方指控罪嚴重,被告有潛逃風險,反對他擔保,並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據了解,警方在涉案單位找到30個煙霧彈、22個製作中的煙霧彈、一些材料、工具及製造煙霧彈方法的小冊子;警方又在被告睡房找到啤酒瓶、白電油。
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申請保釋,稱被告有穩定工作,在香港土生土長,承諾不會潛逃。潘熙說,煙霧彈相關案件判刑為3個月至兩年,若控方需時6個月至一年才展開審訊,被告被還押的時間將會不合比例地長。
官:倘集會使用會致恐慌
潘熙力陳現時證據沒有證明被告擁有的物品具殺傷力。裁判官反駁,若被告在公眾集會中使用煙霧彈,其他人不會知道是否具殺傷力,而煙霧會造成恐慌,目前社會仍繼續有大型集會,有理由相信若被告保釋,有可能重犯,故拒絕其保釋,下令還押至10月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FLCC3486/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