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涉前男友門外縱火 事主稱不信被告懷孕
【明報專訊】女教師去年初與男友分手,發現自己懷孕後,與前男友爭執,涉兩度到對方家門外燃點報紙縱火。女教師昨日否認兩項縱火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梁菀晴(36歲)被控於去年6月8日兩度在將軍澳景林h犯案。案情指出,沈與家人居於景林h。前男友沈能基(32歲)昨日出庭供稱,被告住在他樓上單位,兩人前年8月成為情侶,一星期會有2至3晚前往被告寓所過夜。兩人去年2月分手,之後仍有保持聯絡。沈稱,被告去年3月通知他於1月懷孕,雙方曾就撫養事宜商討,但未能達成共識;被告後來又稱自己於3月懷孕,令他開始不相信被告懷孕一事。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去年6月8日晚上,沈能基姊姊發現家門前地上有灰燼,於是報警。警方與沈一起查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一名身穿粉紅上衣、粉藍短褲、白色波鞋、戴口罩的女子,於案發當晚兩次在沈家門前燃點報紙。沈依片段中女子的身形及衣著,認出縱火者為被告。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搜查,搜出類似片段中的衣物及一盒外科口罩,化驗師亦發現被告的波鞋沾有易燃液體。
【案件編號:DCCC 1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