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上司猥褻捱告判囚 印尼婦獲特赦
印尼一名女子偷偷錄下上司的性騷擾言論並舉報,反在去年被裁定散播不雅電子資料罪成,判監6個月和罰款5億印尼盾(約4.7萬加元)。事件引起國際輿論關注。當地下議院周四(25日)表決,一致同意總統佐科特赦。事主聞訊眼泛淚光。
錄對話作證 被裁散播不雅內容
育有3名子女的馬克農(Baiq Nuril Maknun,圖)原是一所學校的會計,她指自2012年起,校長不時會叫她到辦公室並發表涉及性的不當言論。她稱曾被性騷擾逾50次,於是錄下其中一段電話對話作證據,讓同事代她提交至教育部門舉報,惟她隨即遭解僱,校長亦在2015年控告她誹謗,導致她在調查期間被拘留兩個月。區域法院2017年裁定馬克農無罪,惟檢察官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去年裁定她散播不雅電子資料,違反資訊及電子交易法,相反涉事校長則無法律後果。
馬克農的終極上訴在本月中遭駁回,國內外人權組織均憂慮事件令性騷擾受害人更不敢舉報,佐科亦對判刑表示關注。有人發起「#拯救馬克農」(#SaveBuNuril)行動,透過網上聯署促請佐科特赦,逾30萬人簽名支持。
(CNN/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