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犯富商疑獲寬待 佛州調查監刑人員
美國富商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圖)就性販賣未成年少女罪行,2008年與檢察部門達成認罪協議,僅服刑13個月兼獲准日間在獄外工作。佛羅里達州執法部門上周五(19日)宣布立案,調查當年負責監督愛潑斯坦按認罪協議服刑的人員,有否違反任何規定,包括外出工作時間是否超出規定,以及有否與女性不當接觸。
根據認罪協議,愛潑斯坦入獄約3個月後,便獲准每星期6天可回辦公室工作12小時,原定時段為早上8時至晚上8時,然而當局紀錄顯示他的專車最早曾在早上7時15分接他離開監獄,最遲晚上10時40分才送回。地方電視台WPTV上周四(18日)引述警方其他文件報道,愛潑斯坦曾最少8次在工作時間中途短暫逗留在家,有時候長達3小時。
佛羅里達州棕櫚灘警長辦公室警員高杰(Mike Gauger)稱,愛潑斯坦當年受密切監視,不准外出散步或午飯,訪客均須登記。惟直接參與監視的警員賴斯(Jeffrey Rice)透露,他曾經看到有被指是辦公室助理的年輕女子到訪愛潑斯坦的辦公室。
准外出辦公 被指私會性伴
有代表受害人控告前勞工部長阿科斯塔涉隱瞞認罪協議資訊的律師,引述私家偵探菲斯坦(Michael Fisten)調查稱,愛潑斯坦在服刑期間曾有兩名女子到訪他位於佛州的辦公室,與他發生性行為。
愛潑斯坦本月初因性販賣未成年少女再次被捕,因被指有潛逃風險,且對社區有危害,上周遭法院拒絕保釋。
(衛報/C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