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外判致延誤 公屋戶自掏腰包
【明報專訊】公屋租戶可獲大業主房委會提供免費維修服務,但有議員指出,房委會近年將部分公屋外判予私營公司管理,包括負責維修,房屋署卻監管不全,導致維修延誤等問題,甚至有住戶要自掏腰包做維修。相關議員提出四大訴求,包括出租公屋全面交回房署管理。
廁渠漏水 管理公司3周後覆
自1996年,房屋署外判部分公共屋h管理工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昨日聯同葵青區議員劉美璐舉行記者會,批評房屋署監督外判管理公司不力。
劉美璐舉例,葵涌屋h高盛臺有住戶廁渠漏水,於是向負責單位內部維修的管理公司甲投訴,管理公司甲指需聯絡另外一家負責大廈維修的管理公司乙關掉大廈廁喉閘掣,才能入屋維修。管理公司乙於是關掉閘掣,這導致上下數層單位會沒有廁所水供應。
該住戶一直等候管理公司甲通知安排入屋維修,但遲遲未獲回覆,其間管理公司乙通知有關住戶,其他單位開始投訴沒有廁所水,因此該名住戶決定自費維修。直至提出維修要求3星期後,有關住戶終收到管理公司甲通知上門檢查。劉美璐認為,由此可見兩家管理公司缺乏溝通,導致未能有效處理住戶投訴及安排維修。
議員促房署收回管理
陸頌雄昨向房屋署提出四大訴求,包括要求署方直接負責公共屋h的管理;全面檢視外判管理屋h的維修紀錄;將維修投訴及維修工程的記錄要求統一,並將紀錄投訴及工程的作業程序電腦化、系統化和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