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過馬路89日未審結 被告入稟覆核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一宗行人涉嫌亂過馬路傳票案件,至今89日仍未審結。前日何官又下令一名辯方證人繼續作供,被告不服命令,昨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稱何官無權強迫辯方證人繼續作供,要求高院下令撤銷命令,及要求何官迅速聽取控辯結案陳辭、裁決,不要再拖延。
稱官無權逼辯方證人作供
質疑無限期延長審訊
申請人Thapa Kamala,為行人疏忽傳票的被告。申請書指稱,涉案辯方證人余世昌(譯音)為本案第6名辯方證人,本月10日何官下令辯方履行責任,傳召該證人繼續完成供辭。
申請方質疑何官在本案無權強迫辯方提供特定證供、及傳召證人繼續作供。即使何官有權,也是不恰當行使,目的只是無限期延長審訊,而且早前何官已稱該人證供不能採納,所以何官說證人能協助辯方案情,令人難以置信,認為何官決定不合理。
【入稟編號:HCAL19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