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兩岸地下匯兌逾6億元 9嫌遭起訴
[2019.06.26] 發表
【明報專訊】高姓男子等9名被告涉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近5個月經手款項達新台幣6億餘元,從中賺取手續費約1062萬元。士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高男等9人。
士檢今天提供的新聞資料指出,高姓男子等人自民國107年10月起經營兩岸地下匯兌,協助在大陸從事電信詐騙或賭博的人士,將人民幣兌換為新台幣,層層轉匯回台灣。
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等9人自107年10月到今年3月間,經手地下匯兌款項約6億8989萬元,從中賺取手續費約1062萬元。高男等9人坦承犯行,供稱工作就是「將錢變乾淨」。
檢察官認為,高男等9人坦承犯行,但除高姓、張姓男子,其餘被告假意允諾繳回全數犯罪所得卻未繳分毫,毫無可憫恕之處。
新聞資料也提到,檢察官認為高姓男子等人經營非法匯兌,經手款項龐大,長期助長詐欺、賭博犯罪盛行,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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