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告工會 一天求償3400萬
【明報專訊】長榮罷工事件持續擴大,長榮航空昨祭出司法手段,委由律師鍾郡到台北地院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向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工會正副祕書長、全體理監事求償每日3400萬元,並視罷工的持續期間作為後續計算基礎外;3名員工也到桃園地檢署控告工會幹部強制罪和妨害自由,怒斥「我們替他們擦屁股,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對此,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合法罷工,不怕被告。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則呼籲勞資雙方能心平氣和,「最重要是怎麼和平落幕」。
鍾郡強調,這次並非針對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的罷工,因此長榮航空認為罷工是違法的行為,所以資方提出訴訟,主張損害賠償。至於計算方式主要是參考2017年尼沙風災期間,全面停飛時所產生的損害作為請求。
鍾郡表示,是否增設勞工董事,本來就是股東會的職權,並非公司單方面可以決定,此外,這樣的訴求在團體協約中,從未聽過工會方有提出,是到調解後期才出現,所以資方主張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3條的立法意旨,因雙方無法事前達成共識,當然也無法做有效的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