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室內用氣槍射2學生 15歲童被控持武器傷人
中槍2人未受傷 警方未檢獲手槍
[2019.06.01] 發表
【明報專訊】1名15歲男童在課室內用氣槍射學生,現今已被控以持武器傷人罪名。
警方於5月29日上午10時44分去到旺市Rutherford Rd. 4901號的中學Emily Carr Secondary School,調查有學生帶有手槍的案件。
警方在中學內的圖書館,發現涉案的學生與數名同窗一起,即時上前把他拘捕,但並未檢獲手槍。
案情透露,被捕的學生帶手槍回校,在課室內用氣槍射中2名學生,還幸中槍的2名學生並未有受傷。
警方其後派出警犬在校園一帶搜索,卻未有發現男童使用的手槍。
警方現今控告用氣槍射人的男童2項持武器傷人罪名、持有危險武器和阻差辦公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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