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奪2命判7年 受害家屬憤難平
【明報專訊】47歲酒駕累犯陳瑞盈,2月間酒後開小貨車高速逆向行駛又闖紅燈,一路衝撞3輛機車、5部小客車,造成鄭姓女騎士及21歲彭姓男大生慘死。台中地院認為陳事後表達悔意,積極與家屬和解,昨依公共危險罪判陳7年徒刑。
彭父聽判後悲憤怒罵,陳說酒駕是因為「想回家」,卻害別人回不了家!
「這個駕駛一點道德都沒有,不值得寬恕!」彭父激動表示,尊重生命是每個駕駛人應該要有的道德態度與行為規範,法官在審理時詢問陳男「為什麼喝酒還要開車?」陳竟回答「想回家」。彭父說:這不是很諷刺嗎?
鄭姓女騎士母親也情緒激動,菲律賓籍的她,以英文說「我非常難過,講不出話來」。
判決書指出,經營檳榔攤的陳男,2月1日深夜在南投農舍獨自喝完1瓶紅酒,2日凌晨駕駛小貨車返回台中住家,行經大里區時,高速逆向行駛850公尺,還蛇行闖越紅燈號誌,造成彭姓男騎士與鄭姓女騎士閃避不及死亡。
陳男送醫抽血酒測,酒精濃度0.81毫克。陳男兩度坦承酒駕,並表示只記得上車時還有印象,後來就不記得了。
陳有多次酒駕前科,檢警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法定本刑最重刑度10年徒刑。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積極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及賠償,加上罹患口腔癌,多次接受治療,坦承犯行,多次表達知錯後悔之意,故判處7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