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誠實取用電腦」轉控 拍310女裙底 警改認違公德
【明報專訊】男警用手機偷拍290段裙底片段,涉及310名不同女子,去年被控1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和19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因應終審法院判辭,撤銷其中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其餘18項則改控有違公德行為罪。男警共承認19項罪,裁判官押後至下周五(31日)判刑。
一罪涉警署 非公眾地方撤控
被告朱灝立(27歲)報稱任職警察,現遭停薪留職。控方修改控罪後,他昨承認共19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據悉,控方撤銷的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涉及被告在警署當值時偷拍女職員裙底,因警署不屬公眾地方獲撤控。
求情稱因協和案延判10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去年認罪候刑期間,適逢上訴庭審理協和小學泄試題案,令判刑延期10個月,其間被告須承擔巨大壓力,若再判即時監禁,猶如承受兩次懲罰。另被告背景報告正面,重犯可能低,且坦白認罪,願承擔後果,欲盡快重新做人。
辯方續說,被告父親生意問題加重家庭經濟壓力,惟被告在判刑前只可停薪留職,無法另覓工作,故胞兄特意由北京舉家返港照顧父母。患嚴重抑鬱的他現接受精神科和心理科治療,情G有好轉,並呈上家人和被告女友的求情信,望法庭判緩刑。
案情指出,前年10月17日港鐵旺角站一條扶手電梯,警員發現被告用手機偷拍女子X裙底,遂拘捕被告,並揭發他拍攝79張X的照片,包括4張裙底照。
扶梯偷拍斷正 手機另檢938相
警方調查時在被告手機找到另外938張相及290段裙底片段,涉及309名不同女子,當中逾100名女子遭拍攝到容貌,最終起訴被告於同年7至10月涉干犯18項有違公德行為罪,偷拍地點包括港鐵站月台、車廂、扶手電梯、鬧市等,多集中於旺角。偷拍片段顯示,被告嘗試尾隨女子,再趁機偷拍裙底。
【案件編號:WKCC24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