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案疑犯收押所自縊 陪審團倡所員孖咇工作
【明報專訊】2017年屯門寶田h強姦案疑犯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趁所員清潔活動室職員廁所,以H單掛在窗口鐵支架上吊亡,死因庭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疑犯死於自殺,並建議懲教署為職員廁所設立指定清潔時段,減少收押所所員擅自進出機率;閉路電視未能覆蓋的範圍,所員應兩人一組清潔,避免單獨工作。
死者林洛文(終年28歲)生前為搬運工人,因牽涉強姦案於前年6月14日開始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林父早前在死因研訊作供,昨沒有到庭聽取裁決結果。
5人陪審團一致裁定林洛文死於自殺,死因是上吊併發缺氧導致腦部傷害。陪審團指出,林於前年7月1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一間活動室的職員廁所,以H單掛在窗花鐵支架上吊,7月12日在明愛醫院死亡。
倡設指定清潔時段 避免擅自進出
陪審團向懲教署提出兩項建議,第一是懲教署於大清潔日,為職員廁所設立指定清潔時段,所員只能在該段時間清潔,其他時段要鎖上通往職員廁所的閘門,減少所員擅自進出機率。第二是收押所閉路電視未能覆蓋的範圍,所員應兩人一組清潔,避免單獨工作。
根據現場平面圖,涉案活動室呈長方形,進入職員廁所需通過緩衝閘口再經過走廊,活動室內無法直接見到職員廁所情G。懲教職員早前供稱,每逢周一大清潔,會打開緩衝區的閘門,讓所友從沒有上鎖的木櫃取出清潔用品,內有舊H單作抹布或吸水之用,但沒有記錄取走的數量;而舊H單並非懲教署指定清潔用品,事後已改用小毛巾,更換可上鎖的清潔用品櫃,並將櫃子搬往懲教職員辦公桌附近,以便監察。
懲教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並會研究有關建議。署方採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囚者自我傷害及自殺;就在囚者的清潔安排,該署已加強清潔工作期間的保安措施,包括清潔物品的管制。
【案件編號:CCDI6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