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問題申請難民多次被拒 華女因嚴重抑鬱獲司法覆核
【明報專訊】一名姓李的中國女子來到加拿大後﹐申請以難民身分留加﹐並以擔心自己因宗教問題﹐如被遣返中國﹐會遭遇迫害﹐故千方百計申請留加﹐就在她面臨被遣返的最後幾日﹐她向聯邦法庭提出的司法覆核獲批,理由是在遞交擔保移民申請前幾天﹐李被診斷出患有嚴重抑鬱症、間歇性焦慮等心理疾病。
現年30歲的李氏於2013年從中國抵達加拿大後﹐以擔心因宗教關係﹐遭遇迫害為由﹐申請加拿大難民身分。翌年1月﹐聯邦難民保護局(RPD)接受其難民申請﹐並確認她如返回中國可能面對迫害。
然而﹐聯邦公安及緊急應變部反對RPD的決定﹐並上訴到難民申訴委員會(RAD)。後者於2014年6月做出判決﹐擱置了RPD的原來判決。李不服﹐要求RAD重審。到了2015年7月﹐再遭拒絕。
但李在2015年4月誕下兒子﹐取名Aaron。因為兒子的生父不在身邊﹐李只能獨自撫養﹐當李外出工作時﹐兒子則交由當地教會託管。
2015年10月﹐李再以人道同情理由(H&C)﹐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身分﹐但在翌年12月遭拒絕。這時﹐李第一次申請進行驅逐出境前風險評估(PRRA)﹐又被拒絕。
2017年8月﹐聯邦公安及緊急應變部在重新審查李的申請後﹐仍拒絕她留加的申請。至2017年8月底﹐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向李發出準備驅逐出境的決定﹐並告知她於同年9月19日參加準備驅逐出境的面談。
但到了2018年1月29日﹐李便與一名與自己同姓、擁有公民身分的加國男子結婚。在結婚前幾天﹐李亦發現自己懷孕﹐後來她選擇流產。2018年3月19日﹐李的丈夫以家庭團聚名義擔保太太移民﹐在遞交擔保移民申請前幾天﹐李被診斷出患有嚴重抑鬱症、間歇性焦慮等心理疾病。
2018年2月﹐CBSA向李簽發驅逐令﹐李再次申請延期驅逐。同年5月18日﹐CBSA做出最後決定﹐維持驅逐令﹐驅逐日期定為5日後。李再上訴至聯邦法庭﹐要求對CBSA驅逐令進行司法覆核。
聯邦法庭最後認為﹐李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如她被送返原居地﹐將對其心理健康造成進一步傷害﹐但CBSA當局未有作充足評估﹐故允許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