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阻港鐵關門 警:不涉刑事列「糾紛」
【明報專訊】網上流傳短片,一名男子在港鐵車廂內,多次以身體擋車門及月台幕門阻關閉,更起腳踢車門。港鐵職員到場處理期間,男子以粗口指罵對方,並阻止對方登車。港鐵稱已報警處理,惟警方指調查後不涉刑事成分,列「糾紛」處理。
港鐵回覆查詢時稱,事發在上周五(3日)晚上約10時,一列觀塘線往黃埔方向列車駛至樂富站時,車長收到信號,顯示列車車門及月台幕門均未能正常關閉運作,遂派職員了解,發現有乘客在車廂內爭執,其間更被阻止登上車廂。
港鐵表示,有關列車繼續開出後,職員隨即通知車務控制中心,中心分別安排石硤尾站和太子站職員上車了解及報警。職員及涉事乘客最後在旺角站下車,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警方則表示,在5月3日晚上10時16分,接到旺角站港鐵職員報案,稱有男子在樂富站與其他乘客有爭執,其間阻礙車門關閉,警方調查後認為不涉及刑事成分,案件列作「糾紛」處理。
另一片段顯示有人強行開門登車
網上另有一段片段顯示,一名男子衝向一列正在關門的列車,並強行用手拉開幕門及車門登車。港鐵指出,未有收到相關報告,故不清楚事發時間及地點。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II部第9點「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指出,任何人不得干擾鐵路處所內的任何門或閘,包括任何列車車門及月台幕門,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
律師:或違公安條例
大律師陸偉雄看過首段片段後指出,片中男子除了違反《港鐵附例》,亦有可能違反《公安條例》第17B條「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可以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明顯有刑事成分,他認為警方僅列「糾紛」不恰當,促警方重新檢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