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陳同佳案 尹兆堅倡修《刑事司法管轄權》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多個政黨及團體提出其他替代方案。民主黨尹兆堅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刑事司法管轄權(修訂)條例草案》,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尹兆堅提出,港人一旦在境外觸犯嚴重刑事案件,包括謀殺和意圖謀殺,香港可擁有司法管轄權,疑犯若在本港,香港法庭有權審理;今天會將草案交予律政司審閱。
尹兆堅表示,特首林鄭月娥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才能處理相關或同類個案,是「赤裸裸地欺騙香港市民」。尹說現在距離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獲釋還有約半年,如果政府接受民主派的建議,相信立法會各黨派都會全力配合修法。
另外,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早前提出「港人港審」代替政府修例,上周獲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支持。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社交網站發帖問陳弘毅「為何抵受不了『民意』壓力」,又稱「港人港審」並非解決逃犯條例爭議方法。
田北辰昨日反駁湯家驊,稱陳弘毅過往力撐釋法、撐一地兩檢合法,被視為政府「護法」,反問湯,陳弘毅豈會因有人遊行便不支持政府?對於香港法院能否就移交逃犯把關,田表示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法官審理引渡申請時,提出方舉證標準很低,相反如果疑犯在香港法院受審,程序十分嚴謹,要無合理懷疑才能定罪。
田北辰駁湯家驊:
陳弘毅意見豈會因為遊行
田北辰又表示,移交聆訊不用傳召證人,被告難以抗辯,湯家驊認為香港法院可以就移交把關的說法不具說服力,「(湯家驊)這樣幫政府推銷,是否低章了一點?任何人聽到都會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