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不合格地鐵電纜 負責人囚終身
【明報專訊】陝西西安地鐵2017年3月被揭使用不合格電纜,被國務院下令嚴厲問責。時隔兩年,西安市中級法院昨就案件一審宣判,對負責生產和供應電纜的陝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判處罰款3050萬元(人民幣,下同),公司負責人、法人代表王志偉被判處無期徒刑。
賄公職人員 公司罰款3050萬
西安中院指出,2015年2月至7月,奧凱電纜先後與西安地鐵3號線8個標段施工單位簽訂低壓電力電纜供貨合同。王志偉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向施工單位銷售不合格電纜。同時,奧凱還通過其他企業代為生產不合格電纜。涉案8名被告中7人知情不報,參與生產、銷售等環節。
法庭宣布,奧凱電纜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行賄罪等數罪並罰,罰款3050萬元;王志偉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罰款2150萬元。7名被告被判囚7年至12年3個月,並處罰金。法庭又指出,另外還查明14名國家工作人員在事件中受賄42.7萬元。
2017年122官員被問責
2017年3月,一名自稱奧凱電纜員工的網民發文〈西安地鐵你們還敢坐嗎〉揭發事件。同年6月國務院就事件問責,處理包括廳級16人、處級58人等122名政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