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修例不阻礙營商 有責任處理憂慮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彭博訪問時形容,香港現時只與20個國家簽訂移交逃犯協定,比例很少,希望透過今次修訂《逃犯條例》改善法例。她強調修例是由特區政府提出,並非中央干預,亦非專為引渡逃犯到內地、台灣或澳門而設,形容將修例與高度自治拉上關係是錯誤。
「與自治拉上關係是錯誤」
林太在訪問中表示,沒有國家或地方希望當地成為罪犯的避難所,今次修例建議是以個案形式處理,對人權具重要保障。她昨出席彭博投資論壇時則表示,修例不應被視為阻礙營商自由或環境的措施,政府了解商界關注,亦有責任處理商界憂慮。但目前不可透露細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反駁,特區政府與更多國家簽署移交協定固然重要,港府可優先處理在法治比較上軌道的地區,但法治不太理想的地方便要花更多時間商討,「極端一點,一些在國際法治排名末席……的國家和地區,香港更加連想也不會想到要和他們展開商討引渡協議」。他說今次修例是一次過開放移交逃犯安排予所有國家,做法荒謬和莫名其妙,令現行法例變得更差。
被引述「剔十條八條商罪」
李家超:有揣測想法正常
另外,廠商會會長吳宏斌本周三與保安局長李家超會面後,引述李稱會考慮剔除「十條八條」與商界有關和不太嚴重的罪行。李家超昨強調目前未有任何最終決定,形容「在交換意見期間,可能有不同的解讀、演繹,甚至有些揣測性的想法」是正常。他稱和同事會認真謹慎地處理每個意見,惟當局必須確保現有逃犯條例下,行之有效的保障和機制得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