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教職員2日有薪病假 兩社區學院處理有異
【明報專訊】前安省自由黨政府訂定148法案﹐強調僱員應享有同工同薪及同等的有薪病假﹐但安省進步保守黨上場後﹐用47號法案取而代之﹐容許僱主二選一﹐一是返回他們過去的政策﹔一是轉用新法例的最低標準。
不過﹐有社區專上學院則有不同的解讀方法﹐佐治布朗學院(George Brown College)取消非工會的教職員2日的有薪病假﹔漢博學院(Humber College)則選擇減去員工2日的無薪病假、家庭假等。2間學院都認為自己遵守法例。
但屬於工會的安省社區學院教授﹐都已享有高於安省僱傭標準條例(Employment Standards Act)的最低標準﹐反而並非工會成員的教職員則不被保護。
去年﹐加拿大另類政策研究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發表的報告便指出﹐過去廿年﹐安省大學及社區專上學院的教職員聘請作為臨時員工的人數穩定上揚﹐才令前朝自由黨許諾﹐確保職場僱員同工同薪兼同假。
佐治布朗社區學院教授布朗(Jeff Brown)便批評校方的做法「低劣」。他指﹐該學院屬下的英文為第二語言學校(School of ESL)﹐目前的95名教師中﹐便有79人屬臨時職員。為改變這不公現象﹐他已發動簽名請願行動﹐並成功收集了130名全職員工的簽名。
對於布朗的指責﹐學院僱主議會(College Employer Council)則回應﹐所有社區專上學院大部分的資金是來自學生的學費及安省納稅人﹐故必須在財政上保持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