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申請畢業工簽
期限放寬倍增至6個月
【明報專訊】聯邦移民部昨日宣布放寬國際學生申請專上畢業工簽的規定,將原來要求學生必須在畢業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的期限,放寬至6個月,是原期限的兩倍時間。新規定還包括不再要求申請人在申請專上畢業工簽時,必須一直持有有效學生簽證,如此對畢業後想留在本地發展的中國留學生,提供極大便利。
移民律師柯恩(David Cohen)指出,根據14日起生效的新規定,申請人在畢業後到申請專上工簽的180天內,只需符合在某時間點內(at some point)曾擁有學生簽證,即可能提出畢業專上工簽的申請。而從前的規定是要求學生必須「一直」持有效學生簽證。
柯恩表示,一般來說,學生簽證有效期通常與學生修讀的課程所需時間一致,移民部將要求「一直持有效學生簽證」的要求去除後,學生將更充足的時間取得申請畢業工簽的文件,而不需要因為擔心學生簽證即將失效,而承受時間壓力。
柯恩認為,移民部昨日對專上畢業工簽申請規定的放鬆,對國際學生來說是項大好消息,如此可幫助那些真正想留在加拿大,想取得本地工作經驗的申請人。
專上畢業工簽(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是一項不需要僱主即能申請的開放性工作簽證,持專上畢業工簽的留學生可以在簽證有效期間內,尋找工作,即使暫時找不到工作,也不會令工簽失效。
此外,該工簽允許持有者隨時轉換僱主,而不需要另外再申請工簽。
根據規定,留學生必須修讀至少有8個月的課程,才能滿足申請畢業工簽的要求。
柯恩並提醒學生,如果今後有移民打算,則需要注意今後能夠申請移民的職業類別,以加拿大經驗移民類(CEC,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為例,所要求的職業必須是加拿大全國職業分類(NOC)為A類或B類,或0類的工作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