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馬跑手裁死於自然 斥田總風險忠告不足 用AED前重複心外壓 官批消防指引迂腐
【明報專訊】24歲青年吳卓諭在2015年參加渣打馬拉松10公里賽,跑至臨近終點昏迷倒地,送院翌日不治。死因庭昨裁定事主死於自然,死因為未知的實際原因導致心臟出問題而死亡。死因裁判官斥責渣馬主辦單位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對參賽者給予的健康風險忠告不足,批評消防處的救護指引「迂腐」,須檢討是否有醫療輔助隊人員已為傷病者做心外壓後,仍必須由救護員再做兩分鐘心外壓,才可使用心臟去顫器(AED機)的急救指引。
消防:參考美國心臟協會
事主胞姊昨庭外落淚並指聆訊顯示醫療輔助隊知識落後,早前仍無法說出改善措施不負責任;渣馬昨表示,今年比賽會增設安全提示專訊(見另稿)。
消防處回覆指出,會適時檢視行動指引及裝備,並指現時AED機的治理程序是參考美國心臟協會指引而制訂,在2016年8月作更新;針對裁判官建議在渣馬賽事的當值救護車上,均增添自動心外壓機「LUCAS」,消防處指現77輛白車已備LUCAS,並已展開為所有救護車配置LUCAS。負責賽事當日救援服務的醫療輔助隊回應稱尊重裁決,會研究和考慮判辭及徵詢法律意見,去年添置救護器材及優化訓練,會評估大型活動風險,安排足夠人手及AED機在急救站內。
稱條款不顯眼 促宣導風險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綜合庭上證供指出,事主並非倒地或急救時受傷致死,而是未知病因令事主心臟出現問題,終因疾病而死,而事主在醫院內已獲適當治療,沒有被延誤救治。
黃官指參賽者報名表格內附帶「棄權及同意書」中,列出跑手要自行承擔風險及確定參賽能力,但條款字體很細,毫不顯眼,設計令參加者未必留意到。黃官建議,田總須加強及改善給參賽者的健康風險忠告,廣泛宣傳,並指田總在是否要求選手填健康問卷方面,討論19年都沒有定案,今次不要重蹈覆轍。
指引:須兩分鐘心外壓後用AED
另有證供披露即使醫療輔導隊員已為事主施心外壓,消防救護電單車救護隊目到場後,仍須按指引為事主再做兩分鐘心外壓,才可以使用AED機。黃官批評,消防處救護總區的指引「迂腐」,有必要檢討。
黃官亦關注醫療輔助隊隊員不是每人配備對講機,令急救事主的隊員需用自己電話撥打數次才找到增援。賽道上僅有單車急救隊員配備AED機,建議醫療輔助隊安排更多人手及將AED機放在跑道終點附近。
黃官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指事件令人難過,尤其事主這麼年輕。黃官謂,即使不知家屬有多久才可走出傷痛的陰霾,但祝願家屬捱過這一關。
事發在2015年1月25日,任職見習工程師的吳卓諭參加渣馬10公里賽,在終點前數百米突暈倒,送院後翌日不治。資料顯示,歷來渣馬有5名跑手死亡,吳為最年輕一人。
【案件編號:CCDI-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