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日聆訊召65證人 1月下半場
【明報專訊】調查委員會至今聆訊38日,最後一名事實證人今完成作供後,聆訊將休會至明年1月9日。委員會共傳召65個事實證人作供,包括多名高官及港鐵高層,亦有14名證人因無人需要提問,故未有傳召。
早前調查委員會獲延期至明年2月26日前提交報告;疑為加快進度,主席夏正民與及各方律師至聆訊後期都會要求證人簡短回答提問,當證人回答內容重複或不對題時,亦會截停。8個涉事方共傳召65名事實證人,當中包括多次被形容為「舉報人(whistleblower)」的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以及港鐵主席馬時亨及運房局長陳帆,而有12名政府證人、1名港鐵證人及1名阿特金斯顧問的證人,因委員會及各涉事方無就其證供有任何提問,故未被傳召。
聆訊原定本周五休會,惟因今天能完成所有事實證人作供,委員會決定提前休會,至明年1月9日再續。早前有參與律師表示不少由英國聘請到港的律師早訂好機票,於周五回鄉過聖誕。
明年復會後專家證人作供
明年復會後會由專家證人作供,專家證人作供時間仍有待確認,完成後就交各方代表結案陳辭。夏正民就每方代表的陳辭長度設限,預計結案陳辭會於12.5小時內完成。陳辭過後,歷時4個月的聆訊正式完成,待調查委員會撰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