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一換一」月批不足30宗 團體批失敗倡降門檻
【明報專訊】政府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電動私家車「一換一」換車計劃,惟運輸署資料顯示,計劃實施9個月來平均每月批核不足30宗。有關注團體批評計劃失敗,建議降低門檻,把申請者須為「舊私家車登記車主連續3年或以上」的要求降低至1年。
電動私家車「一換一」換車計劃今年2月28日起實施,車主若銷畟穡p家車再買新電動車,最多可獲25萬元首次登記稅寬減,即車價37.75萬元以下電動車可獲全額免稅。但申請者須符3項條件,包括舊車須在港首次登記最少6年、車主必須是舊車連續3年或以上的登記車主,以及換車前必須最少20個月領有有效車輛牌照。計劃為期3年至2021年3月31日。
不過,根據運輸署資料,「一換一」計劃實施至今年11月的9個月間,共批核268宗申請,平均每月不足30宗申請,加上其他新登記電動私家車,期內合共僅378輛新登記電動車。
官憂掀二手炒風 團體稱過慮
香港汽車及交通關注組昨與環保署及運輸署官員會面。關注組召集人葉世雄形容計劃失敗,指有車主希望換電動車,但計劃申請門檻變相令車主需駕駛滿3年舊車才能換新車,打消不少車主換電動車念頭,亦無助減低廢氣排放。他建議降低申請門檻,將3年要求減低至1年,認為可增加車主換電動車誘因。葉世雄稱,會上曾向部門反映訴求,但他引述有環保署官員稱,計劃實施未足一年,成效有待觀望,認為至今「不算失敗」,又稱憂慮放寬門檻會助長二手燃油私家車炒風。他認為這是不必要憂慮,未聽聞業界有人會因「一換一」計劃而炒賣二手車。
環境局:僅實施9月 續留意
環境局回覆稱,現時「一換一」計劃規定,車主必須是舊私家車的登記車主連續3年或以上,一方面鼓勵車主換車時選擇電動車,同時避免有人從外地或二手市場搜集大量舊私家車參與計劃,從中圖利,截至3月底約18.6萬輛私家車符合條件,並稱現並無計劃更改計劃的申請條件。當局稱,計劃實施至今僅9個月,會繼續留意電動私家車發展情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