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屍案切肉員謀殺罪成 肢解前妻親戚 今早判刑
【明報專訊】六旬女保安前年5月下班後,叮囑兒子煮飯共晉晚餐,惟自此失去蹤影。警方兩周後拘捕其姨甥的前夫、任職切肉員的內地漢,懷疑他殺害女保安後將屍體肢解,並分批以膠袋及行李箱運走,切肉員被控謀殺及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共兩罪。經審訊後陪審團昨裁定他兩罪罪成,押後至今早判刑。切肉員一直否認謀殺及肢解事主,並曾在警誡下虛構男子「阿海」為真兇。事主如何被殺、被告動機及屍首在何方等,至今仍是謎。
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顏永周(51歲)於2016年5月1日,在長沙灣一單位謀殺女子陳秀華(終年62歲)罪成;並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同日阻止合法埋葬事主的屍體。根據法例,一旦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日前在庭上自辯稱,因遭警方毆打才編造故事,虛構「阿海」。被告亦稱不懂分拆人體骨肉,否認謀殺及肢解事主,強調與事主無仇無怨。從陪審團的裁決,被告的辯解不被大部分陪審員接納。
警搜大廈 被告逃跑惹疑
據了解,警方起初循失蹤人口方向調查案件時,發現事主當晚進入涉案大廈後再沒有現身。警方遂到大廈搜索,豈料被告突然逃跑,惹來警方懷疑,再到被告單位進一步調查,揭發事件。警方曾在堆填區搜索逾星期後沒有發現,事主屍首在何方至今亦無法得知。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晚7時多,事主在何文田地盤下班,並於7時48分到達被告居住的大廈門口。被告則於同晚9時48分開始不斷出入大廈,每次離開時均手持載有物體的膠袋、槌仔及前一天帶返家的行李箱,至凌晨近4時空手而回。控方相信被告於事主到達其家至晚上9時48分期間,殺害及肢解事主。
居所顯影劑驗出事主血[
兩日後,事主兒子陳浩文報警稱母親失蹤,兩周後警方上門拘捕被告,被告爬窗欲逃。法證人員在單位內發現小量血[,使用顯影劑後發現廚房、睡房及洗手間佈滿事主血[,亦有小部分來自被告。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錄取了7份錄影會面,控方指當中被告大話連篇,聲稱案發前一個月沒見過及聯絡過事主,但全被閉路電視片段及通話紀錄推翻。他甚至虛構阿海才是真兇,稱自己目擊阿海用刀刺向事主頸部,滿地鮮血。
【案件編號:HCCC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