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天梯意外 工程師認無驗部分設備
【明報專訊】旺角朗豪坊逾40米長「通天梯」,去年3月載茠120人由4樓向上往8樓,其間突然停下並反方向運行,致18人受傷。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負責檢驗涉事自動梯的工程師否認沒有檢驗主驅動鏈的傳票控罪,在另一控罪則承認沒有檢驗超速感應器、上裙板掣等部分相聯設備,但不同意沒有檢驗驅動鏈斷裂裝置。
被告馬兆麟(66歲)是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受僱於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他涉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被票控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沒有確保自動梯的相聯設備及機械被徹底檢驗。
被告否認無驗主驅動鏈
專家指裂紋存在已久
控方開案陳辭表示,被告與兩名工作人員在去年1月24日檢驗涉事電梯,其間自動梯大部分時間是靜止的,被告站在上方的機房位置檢查,最多見到約1米長的部分主驅動鏈,但未有檢查全條長4米的主驅動鏈及其他零件有否損壞、斷裂等情?。另外,被告沒檢查驅動鏈斷裂裝置能否正常運作,亦無檢查上裙板掣、上梳齒板掣、上扶手帶入口掣、超速感應器、非操縱運行方向逆轉感應器。
機電署工程師湯翰明供稱,3月25日事故後到場檢查,見到主驅動鏈斷裂,跌在自動梯上機房的底部;而驅動鏈斷裂裝置沒有啟動,故未能制停自動梯的運作。控方獨立專家林超雄表示,主驅動鏈斷裂的連接片因金屬疲勞出現裂紋,並已存在一段長時間。
【案件編號:KCS31375、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