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舞弊案押後6周 庭外數人喊「還錢」
【明報專訊】廉署早前落案控告「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指她兩年前參加立法會選舉時,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9項合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李偲嫣昨穿一身粉紅裝現身沙田裁判法院應訊,辯方申請案件押後6星期獲准,至下月23日再訊。李昨獲准保釋離開法院時,即有數名中年男女衝出向她「追數」,有人呼喊「欠債還錢」,並不斷指罵李。
控方將召選舉處民政處證人 逾1800頁文件
控方原要求李偲嫣答辯,但辯方申請押後案件6星期,暫毋須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李偲嫣昨准以5000元現金擔保,控方增加不得干擾控方證人的保釋條件。裁判官原欲再加被告不得離港的條件,但辯方呈交合約證明李偲嫣需前往內地工作,在控方不反對下,裁判官撤回此條件。資料顯示,控方將有選舉事務處和民政事務處的職員等證人,以及逾1800頁相關文件。
控罪書上提到,報稱無業的54歲李偲嫣家住葵涌安蔭h,控罪指她於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在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直選時做出舞弊行為,收受9項選舉捐贈,分別來自「Frankie」、「冼澤正」、「Flora」、「Victor」、「子龍」、「鄧Sir」、「拔哥」、「芬姐」,各人捐贈金額介乎1000至5000元,亦沒有確保該捐贈不會用於她的選舉開支,和未有按規定將該項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李:不便多言 相信法律
李偲嫣離開法院時向傳媒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言,相信法律和其律師團隊。話畢後,突然有數名中年男女在現場衝出,指罵李欠人錢,有人呼喊「欠債還錢」,並一直尾隨她及不斷指罵。另一男子呼喝李的現任丈夫謝鋮浚「收口」,又有一名女子向謝說「你愛她嘛……你最好幫她還錢」。經過一輪混亂爭拗,李與律師及謝終走入附近的帝都酒店及離開。
【案件編號:STCC40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