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收賭王姨仔51萬同控貪污 款項用作太太買樓細訂 馮程淑儀未被檢控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公布,落案起訴機管局企業發展執行總監馮永業及賭王姨仔陳婉玉涉嫌貪污,指在2004年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的馮永業,涉嫌收受陳婉玉51萬元賄款,並以該款項作臨時訂金購買西半山羅便臣道的物業,而未申報利益和迴避有關政府決策;該物業以馮的太太、現任政策創新辦總監馮程淑儀名義持有。馮永業和陳婉玉現獲保釋,下周二(9月4日)出庭應訊,馮程淑儀未有被指涉案。2016年,馮永業夫婦曾被傳媒揭發與陳婉玉有可疑的互換物業交易。
涉案雍景臺單位 2014年與陳婉玉交換
據了解,控罪中馮永業涉嫌收取51萬元賄款落訂買入的西半山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當年是以其妻、現任政策創新辦總監的馮程淑儀名義以1020萬港元購入,此單位亦正是在前年被傳媒揭發,馮程淑儀用來另加650萬元與陳婉玉換樓交易的物業。
馮永業(55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陳婉玉(62歲),案發時為港聯直升機有限公司、港聯航空有限公司及港聯直升機(香港)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廉署在新聞稿中提到,就這宗貪污投訴,「根據有關法律意見,並無足夠證據向其他受查人士提出檢控」,意味於此案中馮程淑儀未被檢控。
機管局昨表示,即日暫停企業發展執行總監馮永業的一切職務,以待董事局議決;馮永業昨未有回覆本報查詢。政策創新辦昨表示,馮程淑儀正休假,由本周一(8月27日)起休假至9月7日;另據馮程淑儀的親人的社交網絡照片,拍到她本周初於法國度假。
馮程淑儀2016年被傳媒揭露,她於2013年任職康文署長時,以西半山雍景臺一個單位加650萬元,與本身為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胞妹的陳婉玉進行換樓交易,換取陳婉玉名下公司持有的跑馬地成和坊兩個相連單位,被質疑在交易中受惠。馮程淑儀當時強調,接獲傳媒查詢前不知對方公司股東身分;有政黨其後向廉署舉報事件,廉署因此展開調查。廉署昨表示,其中一控罪為馮永業涉嫌在2004年9月28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陳婉玉接受51萬港元,作為傾向優待對方控制或相關的3間公司的報酬,而陳婉玉則涉嫌以相同目的,向馮永業提供款項。
無申報收款 馮控貪污兼行為失當
另一控罪指,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28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務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一)接受陳婉玉51萬元款項,作為自己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二)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該筆款項;(三)沒有就處理和審批陳婉玉3間公司作出的各項申請,申報利益衝突;(四)沒有迴避參與商議和決議3間公司作出的各項申請。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單位由馮程淑儀於2004年10月以1020萬元正式購入,她於正式交易前的9月28日,與賣家達成非書面臨時協議,支付51萬訂金,與馮永業被指控收取的款額和日期琣X。
案發時馮職責分配航權 陳婉玉時任港聯直升機董事
案發時馮永業身兼經濟發展及勞工局航空組主管,職責包括就航空運輸進行談判,指定航空公司經營航線,以及分配航權;陳婉玉當時為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港聯直升機(香港)3間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據了解,廉署就換樓風波的調查已暫告一段落。
馮永業和馮程淑儀同為公務員出身,兩夫婦過去熱中「炒樓」,多年來在物業交易上獲利以千萬元計(見另稿)。個人生活方面,兩人於1998年結婚,2002年誕下女兒。馮程淑儀2016年被揭發換樓事件時,強調不知道陳婉玉是對方公司股東,惟馮永業被揭曾代表該公司簽署物業買賣文件,馮永業其後在社交網頁發聲明,稱自己「從沒有告訴太太我與陳婉玉女士的交往」,並抱歉事件對妻子和家人帶來困擾。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