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強姦兩女網友 無業青年判囚18年
【明報專訊】無業青年前年12月一周內,先後將兩名女網友帶到屯門家中侵犯,其中一名女網友疑在遭禁錮期間被連續強姦3日。青年早前審訊中途突承認強姦等7罪,但堅拒承認案情。法官昨判刑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斥責青年視兩名事主為玩物,透過折磨及侵犯兩人以滿足性慾,判他重囚18年。
被告張子康(28歲)早前承認強姦等7罪,但拒絕承認任何控方案情;法官已表明即使如此,仍會按相關案情判刑,法官昨引述事主X的創傷報告稱,她雖然於開首時向心理醫生表示已無大礙,其後卻說感到受污辱,認為自己被男人佔便宜。事主Y的報告顯示她患上創傷後遺症,害怕與他人約會,當看到身上的傷疤時亦會感悲傷。
法官另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前者顯示他無精神病,被告認為自己是被律師誤導,才會在審訊中途認罪。被告的心理報告則指出,被告為人不成熟及自我中心,且為施虐狂及有吸服冰毒習慣,會因吸毒變得淫亂,重犯機率相當高,須接受長時間治療。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情節駭人,兩名事主當時被索帶箍頸,已承受相當大的恐懼,其後更被被告持刀要脅,在無選擇下被迫與被告性交。
官斥被告視兩事主為玩物
法官又指出,針對事主Y的情節更為嚴重,被告當時明知自己正被警方通緝,卻重施故技誘騙Y到家中施暴,更要脅如警方破門進屋,便會殺死對方,明顯是要向她施壓。法官斥責被告所為是視兩名事主為玩物,在言語和行為上暴力侵犯兩人,以滿足其個人性慾。法官認為必須嚴懲以顯示公眾對此類罪行的厭惡,及反映事主所受到的傷害,終就針對兩事主的控罪,分別以9年及1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
法官另考慮到被告即使認罪,亦無顯示任何悔意,僅就其認罪扣減10%刑期,最終7罪共判囚18年。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吸食冰毒工具,昨被判囚8個月,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HCCC379、3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