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宣布 港人北上就業毋須申許可
【明報專訊】現時港人在內地工作須申請就業證,國務院昨日宣布取消就業證的規定,並要求相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制定細則。有內地學者認為,新安排會令內地僱主不會再因為程序問題放棄聘用港人,可鼓勵港人北上就業。
細則20日內出台
現時港人在內地工作要申請「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就業證),國務院昨日宣布取消11項行政許可,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文件又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盡快推出社會保障、勞動權益保護等配套措施,以及相關部門要在20個工作日內發布取消就業證的細則。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何建宗認為,取消就業證對在內地讀書的香港學生有利,因為以往內地公司若要聘請香港畢業生,要為他們申請就業證,令香港學生較內地生「蝕底」。他認為應由中央統一制訂實施細則,否則若由每個城市制訂取消就業證的細則,需時較長,而且每個地方執行情G不同,會造成不便。
學者:內地僱主不再因手續卻步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副教授曹旭東認為,取消就業證令港人在內地就業程序簡化,內地僱主不會再因為程序障礙而放棄聘用台港澳求職者。他又估計,相關政府部門已提前準備好配套,取消就業證後,相應的配套政策應很快出台,不擔心出現「空窗期」。
2009年到內地升學、畢業後留在北京及杭州工作的港人吳舒景表示,過去港人申請就業證,需要經過繁複的程序,每個城市的要求各有不同,若要轉往另一個城市工作,有可能要重新申請就業證,取消就業證令港人北上就業門檻降低,比以往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