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上訴定罪刑期
[2018.06.26] 發表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各被判囚3年半至7年。律政司表示,昨日收到被告梁天琦就暴動罪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
暴動案3被告均已提出上訴
梁天琦被指於2016年2月9日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被裁定罪成,連同其認罪的襲警罪,被判囚6年。律政司日前已收到被告黃家駒及盧建民的上訴通知書,意味在高院暴動罪審訊中,3名分別被裁定罪成及判囚的被告均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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