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6客戶申請違專業操守 華裔移民律師「自我釘牌」2年
【明報專訊】一名華裔前移民律師向卑詩律師公會(The Law Society of BC)承認違反專業操守,他承諾在2020年4月前不再從事律師業務,在期限前也不會加入卑詩省或本國其他省份律師公會。
卑詩省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出,鄺姓律師(Daniel Kar-Yan Kwong,譯音)承認在代表6個客戶處理有關移民申請時違反專業操守,包括就客戶的申請進度作出不實陳述、作出虛假陳述、沒有提供專業律師應提供的高質素服務、在未獲授權下從客戶的信託基金中提款付費等。
聲明表示,律師公會接受鄺的認錯,條件是他在2020年4月6日之前,不得再從事律師業務、不得加入卑詩省或加拿大任何地方的律師公會。
聲明指出,鄺已在2017年2月27日停止執業,他並已退出律師公會。如果他在2020年4月6日之後重新申請律師牌,則必須通過公會的認證審查小組的核准,證明他品格良好、適合執業等。
律師公會昨日還公開與鄺均同意的事實文件(Agreed Statement of Facts)公開。文件指出,鄺自2004年成為加國律師,並於2013年1月加入卑詩律師公會,在卑詩省執業時,主要從事移民法業務。
文件說,鄺在2013年12月時獲一對瑞士夫婦委託協助移民申請,該夫婦在卑詩省購買了一間野外的小屋,想開創生意並最終搬到卑詩省,兩人需要先申請工作簽證,鄺於是建議夫婦申請「對加拿大有重大好處」(Significant Benefit to Canada)類工作簽證。
該夫婦在2014年3月以電郵詢問鄺是否已送出申請文件,鄺回覆電郵指「申請真的已經處理」,以及說「很不幸的,可能需要好幾周」,但這並非實情,當時鄺並未送出申請。鄺到同年9月初才送出申請,鄺卻一直以「申請時間長」作藉口。
三周後,移民部拒絕兩人的「對加拿大有重大好處」簽證申請,鄺建議夫婦改為申請「勞工市場影響評估」(LMIA)的簽證,但鄺拖到2016年1月都還未替夫婦提出LMIA申請,但期間雙方眾多的通訊中,夫婦都被告知他們的申請在等候移民部審批中。
在雙方同意的事實文件中,還引述了另外兩宗個案,也是與鄺拖延申請卻又告訴客戶申請已遞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