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人海外被拘受虐 寫報告需時半年 外交人員捱轟
【明報專訊】聯邦審計總長弗格森(Michael Ferguson)周二公發布審計報告,批評加國駐外人員動作緩慢,在向外交部長及政府高級官員呈報加人在海外被拘留或受虐事件時,往往需時多個月。
弗格森檢討去年15宗此類案例後做出批評。這只是弗格森檢討駐外使領館向外遊加人提供服務的其中一部分。
弗格森指出,加人在海外被拘留時,加拿大駐外使領館人員與當事人聯絡的速度相當快。但駐外人員需1至6個月的時間,才能正式評定拘押加人當局的理由是否正當,且平均需要29天,才能將這些案件上報至國內有關單位,需要47天才能將加人受虐事件通報給部長。
法官奧康納(Dennis O'Connor)2004年在調查阿拉爾(Maher Arar)在國外被捕事件後,提出的一項主要建議,就是要求駐外人員迅速報告加人受虐案件。
弗格森表示:「就我們的觀點而言,駐外人員需要3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才能通報部長,在海外被拘留的加拿大人遭受虐待,顯然不合乎奧康納法官的要求。」
弗格森說,在他檢視的15宗案例中,6名加拿大人截止2018年3月還在拘留中。
奧康納法官亦建議訓練所有使領館人員,如何確定某人在外國監獄是否遭受虐待。弗格森表示,聯邦政府現有的指引並不適當。他指出,目前半數的駐外人員接受的訓練都是在5年多以前完成,且尚未更新,而且他們實際的訓練課程只有一小時,涵蓋的範圍卻相當的廣。
弗格森在記者會中指出,這些訓練課程除了基本知識外,並無必須的其他認知。例如,如何執行監獄探訪,及如何辨識出虐待及折磨的徵象。他又表示,事實上許多駐外人員在加人於海外被逮捕時,聯絡方式不是去拘留所探訪,而是在辦公桌上發電郵或打電話。
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表示,加拿大環球事務部正在研擬一套新的訓練課程,做為海外使領館服務現代化的一部分。此外,政府也擬擴大與國人的接觸,改善旅遊通告的更新,檢討並更新服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