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及職務侵佔判監18年 安邦前董事長吳小暉提上訴
【明報專訊】被判集資詐騙罪和職務侵佔罪成、判監18年、沒收財產105億元的安邦集團前董事長吳小暉,已請律師就判罪提出上訴。
北京律師陳有西周三早上在微博上指,吳小暉不服一審兩罪判決,已提出無罪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組成二審合議庭,而陳有西自己和另一名律師,將會擔任吳小暉二審辯護人。不過,有關微博訊息其後被刪除。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本月初,一審裁定吳小暉隱瞞股權實控關係,自2011年起以公司為融資平台,欺騙監管機構和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法院指,吳小暉將部分資金轉移為自己還債及投資等,騙取超過652億元人民幣,吳小暉亦非法侵佔安邦財險資金100億元。
英媒早前引述知情人士稱,中國監管機構將鞏固對安邦保險的掌控,已開始清盤其境外投資,為此聘請了中金(CICC)和瑞銀(UBS)擔任顧問。瑞銀估計,吳小暉在被捕之前,安邦直接或間接控制多達58間公司,資產規模達到318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