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鄭應北京要求 拒引渡逃犯 報告指移交北京看管 港府未回應
【明報專訊】美國國務院近日向國會提交報告,講述香港近大半年發展。報告首次披露,美國政府向港府提出引渡一名逃犯,並指特首林鄭月娥(圖)於去年10月應中央政府要求,拒絕引渡,更將疑犯移交北京政府看管,指這是1997年以來首宗同類案件。報告並無提及案件內容及涉及逃犯的資料。
事發去年10月 未提逃犯資料
本報昨深夜得悉報告對特首的相關說法後,透過政府新聞處向政府查詢,至今晨截稿時未獲回應。
美國的報告又指出,中央政府部分行為與《基本法》承諾的高度自治不符(inconsistent),報告提及高鐵西九站將有內地人員執法,以及香港須依內地制訂《國歌法》等,但未明言是否屬上述行為。報告提及3月立法會補選時,香港眾志周庭等3人被拒參選,但同時形容該次補選是以符合基本法的方式進行。報告另引用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早前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指數宗備受關注的法庭案件,顯示香港司法制度大致仍能保持獨立和專業。
美國國務院報告形容香港在大多數範疇上,整體仍能維持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這足以讓美國繼續循《香港政策法》向香港提供特別的雙邊協議和計劃。然而,報告列舉多項爭議事例,包括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哲斯(Benedict Rogers)去年被拒入境香港,以及中聯辦的政治活動和發言,繼續踰越基本法22條所容的參與香港事務範圍(continued to exceed the range of involvement that appears to be contemplated in Article 22 of the Basic Law)。
港府發言人昨重申,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指香港回歸以來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