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員工賣客戶資料判囚
最高10元一條 賺逾200萬
【明報專訊】湖北荊州中級法院駁回一宗個人資料買賣案的上訴,19名被告涉嫌出售客戶個人資料逾千萬條,其中包括11名順豐快遞員工,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分別被判囚1至3年不等。據公安透露,被告將客戶資料劃分「新鮮」、「不新鮮」,每條最高可賺10元。
湖北荊州中級法院本月初公布順豐職員涉及買賣個人資料案的《刑事裁定書》指出,19名被告一審判囚1至3年不等,其中7人上訴,遭法院駁回,維持原判。案中11名被告包括順豐速遞員、倉務員、市場規劃專員、保安部副經理、地區負責人等,層級廣泛,涉案地區跨越全國20多省市,河北、石家莊、內蒙古、湖北等地的順豐職員均參與其中。
澎湃新聞報道,荊州公安2017年破獲一宗個人資料非法買賣案,沙市區公安在2016年的網絡安全檢查時,發現順豐荊州分公司一名貨倉職員汪×頻繁登入客戶資訊系統,查詢大量客戶速遞的資訊,揭發該職員販賣客人資料。
汪×被指月內涉嫌販賣超過4000條客戶資料予順豐河北分公司速遞員杜×,賺取8000元。警方指出,大部分資料是客戶電話號碼,杜×收到資料後,隨即放上網再出售。
杜×供稱,因為公司貨倉職員有權限閱讀及查詢全國快遞單號及客戶個人資料,所以與汪×合作,他放資料上網出售前,會先檢閱資料是否完整。杜×除了向汪×「取貨」之外,順豐另有內部職員都是他的「貨源」,他再透過QQ郵箱聯絡、「供貨」給買家。
愈「新鮮」愈貴 多涉保健收藏品客戶
公安指出,資料價格不一,分為「新鮮」、「不新鮮」,兩日內新開的速遞單屬於「新鮮」資料,完整「新鮮」的資料最高可賣到10元一條,最便宜的則是2元。判決書表示,案件交易額高達200多萬,19名被告從中獲利數十萬,包括杜×賺取16萬元,其他人從中賺取數千至兩三萬元不等。
資料買家用於詐騙推銷
公安指,客戶資料交易中大部分涉及養生保健及收藏品的客人,荊州公安行動中發現,有騙徒利用所得資料詐騙市民,推銷假保健品、收藏品或以收購收藏品等方法圖利。公安指,速遞公司資深職員主動販賣客戶個人資料,甚至負責保障客戶資料的保安副經理亦涉案,導致資料外泄問題日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