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炒名表騙1500萬 警與妻罪成勢判囚
【明報專訊】警員涉與妻子哄騙他人購入名牌手表及手袋,訛稱可協助炒賣賺錢,又聲稱可用半價購買Chanel產品,騙走逾1500萬元;夫婦另涉與一名女售貨員處理黑錢及173隻手表,涉款逾4400萬元。法官昨裁決時直斥警妻的證供完全是大話西遊,明顯是在砌詞狡辯,又指被告警員無可能不察覺戶口出現大量存款,終裁定3人欺詐及洗黑錢等共15項罪成。
被告警員暈倒入院 缺席裁決
3名被告為警員歐陽克文(39歲)、其妻朱凱欣(36歲)及售貨員李玉鳳(44歲)。辯方昨稱,歐陽克文前晚在街上暈倒,至昨日仍然留醫,尚未清楚暈倒原因。法官考慮後決定先頒下裁決理由,並明言判監無可避免,拒絕為各人索取任何報告,還押至本月31日求情。
3名被告早前否認26項控罪受審,其中10項控罪因其中一名事主自殺身亡而獲撤控,一項欺詐罪則在審訊中段被裁定表證不成立。朱凱欣另已承認兩項欺詐罪,即向兩名事主訛稱已存入有效支票支付欠款,涉款10萬元。
官斥警妻大話西遊 逐點反駁
區院法官昨於逾百頁的裁決理由書中,逐一反駁朱凱欣自辯時的各項辯解,提到朱曾稱她是代內地客人購買名牌手袋及電子產品,雙方會在中環等地以現金交收。法官質疑既然內地客人可來港收貨,同樣也可前來購物,根本毋須以四五倍價錢向朱購買;更指懂得去旺角先達廣場的人均知道內有數十間店舖售賣電子產品,毋須在該處高價向朱收購,裁定其炒賣生意全屬虛構。
法官又指出,朱在涉案時段內,其中一年零收入,另一年總收入9萬多元,戶口內卻有逾3000萬元存款,有理由相信全部是黑錢。至於歐陽克文,法官指他在兩年內的總收入為66.7萬元,同時段卻有近66.8萬元存款,又質疑他身為警員,理應防範意識應較一般人高,但他一直對戶口內不尋常的存款視而不見,並不合理,裁定他有協助處理黑錢。
售貨員助洗4400萬黑錢亦罪成
辯方早前提到,李玉鳳一直認為涉案手表是明星為套現而廉價售出,從無洗黑錢意圖。法官昨反駁,即使包養明星的老闆為討好明星,亦不會同一次同一日送出多隻相同款手表,唯一合理解釋是李與朱達成協議處理手表,故裁定她罪成。
【案件編號:DCCC5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