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務員去年違紀免職
【明報專訊】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去年共處理36宗有關公務員的紀律個案,當中11人終被免職(包括迫令退休或革職)、14人遭「嚴厲譴責+罰款」、4人遭「嚴厲譴責+減薪」等。委員會指有關數字可見當局對行為不當或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務員絕不姑息,亦顯示政府捍衛公務員聲譽的決心。
據委員會2017年年報,36宗紀律個案中,25宗涉及刑事罪行、11宗涉及不當行為。在刑事罪行案中更有4宗涉及盜竊,其他刑罪包括欺詐、偷拍裙底、猥褻侵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偽冒、使用虛假文書等。
雖然試用人員不在委員會懲處範疇,但該會留意情G,發現一宗個案用了17個月才完成處理,及向一名干犯輕微不當行為試用人員發出口頭警告;另外兩宗則在事後8個月及18個月才向有關人員發出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
另外,委員會亦留意利益申報的事宜,例如有晉升選拔委員會的委員曾申報,本身與候選人是好友,會在假期時結伴旅遊,當局終決定要求該委員暫時避席或不參與晉升選拔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