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超市有售美容服務 議員:「冷靜期」不包網購是漏洞
【明報專訊】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昨公布「冷靜期」報告時表明,網購只佔本港營業收入5%,投訴不算多,需更多時間討論是否要包括規管網購,故未倡網購包括在內。惟本報發現,HKTVmall上可買到數十元至近3000元的美容服務,這類產品日後可否享冷靜期成疑。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目前看來確有漏洞要堵塞,他認為要擴大規管至網購。
消委:網購公司多在海外 難執法
冷靜期報告表明涵蓋5類合約,包括在營業處所以外訂立的非應邀合約、遙距合約、時光共享合約、健身和美容服務合約,但不管網購。消委會副主席陳家殷解釋,網購公司很多在海外,難執法,故要先研究。
陳家殷昨在記者會上被問到,如有銷售員以非應邀式到訪消費者住所推銷,最終拿出平板電腦要求消費者網購產品或服務,這類合約可否享冷靜期。他承認此舉確是「漏洞」,讓商戶以網購形式逃避冷靜期,但認為可在立法階段堵塞。
尹兆堅倡定義網購:須網上完成全部程序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可在立法時定義清楚何謂網購,例如全部程序包括銷售都須在網上完成,倘若只在最後一步付款時在網上,就不算網購,以堵塞漏洞。尹認為網購普遍,「如有公司將全部服務放上網,然後在facebook上賣廣告做宣傳,這樣就不需提供冷靜期,這樣是否法律罅呢」,認為大原則是要擴大規管。